莲花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莲花县位于江西省西部,罗霄山脉中段,井冈山北麓,东北与安福县接壤,东南与永新县毗邻,西南与湖南省茶陵县、攸县相连,北面与芦溪县交界。南北长约58公里,东西宽约38公里,地处东径113°46′—114°09′、北纬26°57′—27°27′,国土面积1062.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3万亩,山地面积112万亩,森林面积78.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7%。全县辖8个乡、5个镇、1个垦殖场,2个居委会,157个行政村,总人口24.9万。民族成份主要是汉族,另有苗、壮、回、满、侗、黎、羌等7个少数民族。县人民政府驻地在琴亭镇。莲花县是举世闻名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六县(市)之一,系湘赣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彭德怀、陈毅、方志敏、胡耀邦、王震等都在这里留下了战斗的足迹。县内地貌由山地、丘陵、岗地、河谷平原和山间盆地组成,地势北、东、西三面高,中部和南部低。县内河网密布,水能蕴藏量丰富,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生态环境幽美,是典型的江南鱼米之乡。境内地下资源丰富,为全国100个地方重点产煤县之一,也是江西省林业重点县和油茶生产基地、鹅鸭生产基地县。矿产资源有20余种,尤以无烟煤、铁矿石、石灰石、粘土分布广、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英才辈出,素有“泸潇理学、碧云文章”之美誉。有省级风景名胜区玉壶山风景区、高洲水云山风景区、荷塘白竹瀑布群、河江水库、楼梯蹬水库等。县内各地的石灰岩溶洞幽深壮观,气象万千,如徐霞客称赞过的石城洞、唐朝名相姚崇为布衣时寓居的元阳洞、明末文学家贺子翼赞赏过的蕊珠洞,有留着革命烈士张子铭笔迹的张天洞等,还有勤王台、复礼书院、琴亭桥、吴楚雄、仰山文塔、路口古民群等。